招标结束后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该如何提出?向招标人提出还是代理机构?
招标结束后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该如何提出?向招标人提出还是代理机构?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一定要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质疑要写清质疑的内容,时间,质疑人等信息,有代理机构的质疑可以先向代理机构提出,没有代理机构的就直接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中,某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在招标人回复后投标人又 反复质疑,对此有何法律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r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向采购单位发出质疑函以后,什么时候可以发投诉书? 1、任何时候都可以发投诉书;2、省政府采购的项目,可以向省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发投诉书。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只要告知招标项目已经由其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当同时给予通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退还这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其他投标人可以提出质疑吗 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本条中“应知”的法律含义是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开标结果)和中标、成交结果经法定程序信息公开(见注1)后,即视为供应商应该知道,如:采购文件在发布公告后即可领取而供应商未领取的、招标机构经过公开唱标而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中标结果已公告而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的,均可视为供应商“应知”。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要提出质疑,只能在采购文件开始发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供应商常常在开标前、开标后或中标后,对采购文件中的需求和条款提出质疑,往往超过7个工作日,可依法视为无效质疑,招标机构可不予以受理,采购程序不受其干扰和影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也按同样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法第53条规定了质疑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内。
投标人对中标人的资格提出质疑由谁负责回复? 投标人对于招标人、政府采购机构和招标 代理 机构实施招标的程序和结果无任何疑义,但在公示期内对第一名的资格提出了书面质疑。质疑人同时将质疑书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和。
对中标结果和招标过程如何提出质疑?
招投标过程中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投诉人是否有权要求查看被投诉人的标书? 共4 不可以看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