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十三条 审核小组由三人组成,按照标的资产所属行业试行分行业审核。受理重组申请到召开反馈会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除外。初审实行静默期制度,接收申报材料。
对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应予以解聘。( 参考答案:对解析: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②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
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并购重组委的职务与规程 答复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审核结果公告的方式,其内容主要包括审核结果及审核意见。履行以下职责:1、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2、审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
并购重组委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 ) 参考答案:错解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三十条规定,并购重组委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