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和代购在法律意义上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
法律当中:委托、授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啊?
《合同法》第402条 2113你好。这个属于代理5261。代理的定义4102中关于“名义”的问题是这么定义的:“代理人一般应以1653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比如隐名代理(本案就是隐名代理)本案中,代理是指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和名义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行使行为,这个也属于代理。而受托人只要向第三方披露委托人的存在,并且第三方有理由相信这个行为是由委托人委托的,则可以要求委托人受合同的约束。附上代理的特征: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附上代理的分类,注意最后的隐名代理:分类依产生的根据不同,分为:一①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②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③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