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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书单方面可以撤销吗?是房产公证书 房屋登记撤销公证书

2020-07-20知识5

撤消房屋公证书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要撤销的是公证的内容,比如遗嘱、委托书、合同,而不是公证书。公证委托是可以随时取消的,我国民法通则里就规定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原因之一就是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广州市各公证处就规定撤销公证委托需要去原做委托的公证处,并且原则上要求收回原公证委托书;(但是如果能够全部收回,直接撕毁即可,也不需要办理撤销手续了)。就算没有办法收回,那么就算做了撤销委托书,在撤销委托之前,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做出的公证受托事项也是有效行为。由于撤销委托不会有公示行为,第三人也无法得知公证委托书的真实性,这就要求委托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一定要控制住风险,上海市各交易中心就规定,由合同当事人至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注手续即可,比如可以直接备注“撤销某份公证委托书”或“只认可当事人本人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等。公证书是两个人去公证的,一个人可以去撤销公证书吗? 公证书可以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依法撤销,故,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是不能单方撤销公证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扩展资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六条 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二)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三)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我能否起诉撤销我哥的无房产证的公证书? 父母名下有一平房(农村老房,无房产证),拆迁后获得楼房一栋,但至今没有办下房产证。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父母2006年立下遗嘱,房产归我哥继承,并做了公证。。赠与公证书被撤消后可以立刻更改房产登记么 这事,有何证据,如有你仍可以民事诉讼解决,可以确权。赠与公证书单方面可以撤销吗?是房产公证书 当方面撤销必须符合合同法186条的规定才可以了公证处撤销了原审被告的房屋买卖公证书以后,房产登记中心还没有(给原告)办理转移登记的时候请问法院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时候是否可以审理公证处撤销房屋买卖公证书的合理性? 公证处撤销了原审被告的房屋买卖公证书以后,房产登记中心还没有(给原告)办理转移登记的时候,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之间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在法院取得了。赠与公证书被撤消后可以立刻更改房产登记么 undefinedundefined 要求撤销公正,即将撤销赠与公证书,但房产登记时在婆婆名下,她还可以立刻更改产权登记么,后有婆婆做赠与公正。问,我提出反对,我带着公证书去改了。房产证取得的依据公证书已被撤销,但在房产证撤销前又再次过户怎么办? 利害关系人凭公证机关撤销原公证书的决定,向房地产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先后过户的产权证,将房产恢复到公证前的状况。只能申请再撤消啊。房产公司有责任,房子过户要公告。公证处己撤销继承公证书,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你好,现在继承房屋的方式根据济南市房管局规定,只有两种一是公证、二是诉讼;公证后拿着公证书可以办理过户。诉讼后拿着判决书或调解书也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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