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三种不安抗辩权

2020-10-09知识37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这三个名词是什么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产生使对方请求权延期的效果.后履行抗辩权既然为独立的抗辩权,应当具有独立的适用范围!要根据合同法。

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三种不安抗辩权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也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后,不安抗辩权即归消灭。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三种不安抗辩权

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简述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三种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