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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的损失 为什么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0-07-20知识9

资管新规中的“合格投资者”是什么意思? 资管新规是2017年11月1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于2018年4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发布。首先我们来看资管新规对普通投资者有什么影响,规定指出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也就是说保本理财即将成为历史,银行也将逐步取消保本理财产品,而是以发行大额存单和结构化存款来替代。将来保守的投资者在选择存款的时候,只能是货币基金或者国债等低风险的投资了。其次,什么是“合格的投资者”,资管新规指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单只资管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的金额。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要符合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而且同时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单只权益类产品,金融衍生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为什么会设立这么高的“合格投资者”门槛,并不是把普通投资者。2018年受损失的投资者在2019年如何翻盘? 2018年股市下跌不小。从主要指数看再度熊冠全球。人均亏损媒体测算是10万元多一点。但最近有媒体爆料好像是34%投资者盈利。盈利比例还是不小的。必经专家理财的公募基金没有亏损就是排名第一。散户投资能力好像比专家理财还靠谱。这让某些专家情何以堪。但愿这部分投资者再接再厉。19年再创辉煌。至于亏损的投资者。19年如何把亏掉的钱赚回来。这倒是一个问题。19年会比18年走势好一点这是没有悬疑的。至于是不是像专家说的牛市开启。笔者作为投资者不敢那么乐观。未来投资机会在哪儿。5G炒了几波。回调以后机会还有。某些错杀的医药股。像疫苗和医疗器械。机会也会有。机器人和自动化也会有机会大数据和云计算也会有机会。银行目前介入问题不大。至于券商。钢铁。煤炭笔者不太认可。地产作为调控政策重压之下。机会也不会太多。尤其是激进拿地王这有可能出现一些亏损。风险不小。就整个指数不认为能涨多高。毕竟IPO和减持压力很大。公司业绩增长也会放缓。以上是一个投资者一管之见。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大家参考。为什么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浮游生物-鱼-大鱼-食鱼的动物 散户(中小投资者)-机构-国家-财团 这个是两个食物链,一个自然界,一个社会的。如果自然界的浮游生物全没有了,或者因为污染,会有鱼虾和。中国投资基金对中小投资者来说的发展意义 一般来说,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不应该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而是以专业的股票投资基金为主体的。因为是受过职业培训,所以会专业一些,对问题的看法,相对接近。在股票估值等方面,出入不会很大。信息披露比较完全,股市当日价格起伏不大。而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的投资基金由于有了券商或者其他方面的支持,很有可能依靠内部交易或者其他同法律差边的手段来获利。总体说来,投资基金的成立对中小投资者的来说,存在了新的一种投资途径,有利于市场建设;但是,实际表现来看,意义不是太大。中小个人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有什么区别? 意思差不多不过严格的说,中小投资者主要指那些资金量小的个人投资者,也有少数个人投资者掌握的资金数亿,这些人就不属于中小投资者为什么股票大涨,中小投资者损失? 操作不当。持股心态不稳。股票大涨不一定是好事。对应持股者来说是好事。对于潜在的买入者来说是重大盈利机会的丧失。股市里的股权改革是什么意思?改革之后的股票对中小投资者的影响是什么? 股改以前中国股市有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这在国际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股市,因而要和国际接轨,再者中国股市的市值太低,必须加大扩容力度。中国证券会在充分调研后下大决心-进行股改。股改就是大股东给流通股东一定的补偿,大约在十分之三左右的补偿,经大股东作出一定的承诺,在一年或多少时间内不出售自己的股票,股东大会作出通过股改决议,股改宣布完成。从长远看股改是一件大好事,中国股市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上海综指从现在的一千八、九百点,到2007年会达到二千五百点左右。ZJ会所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是什么意思? 再等个十年吧,在大机构眼里只有中小投资者亏他们才有的赚,哪还谈得上保护啊!普通投资者是什么意思? 理性投资者的共同偏好是以低风险为核心,投资的稳健、安全、保值最重要。对于理性投资者而言,不宜过度配置股票型基金等风险较高的产品。投资者关系部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第十九条、《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第 9.3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同时,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第二十、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可视情况指定或设立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具体职责包括:(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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