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
环评中所指的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其重大变化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变化可以判断为重大变化? 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所说的重大改变重新报批通常指: 建设项目的地点 生产工艺 规模 环境保护措施 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环评文件已经不能说明和预测建设项目发生变化后的。
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项目建议咨询环保局或环保厅。
什么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公示
实际产量超过环评产量多少要求重新做环评?哪个法规中有相关要求? 产量2113超过环评中的20%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环评汇5261报产量,产能情况。法律依据410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1653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重大变动为改动超过20%)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扩展资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
清远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办理有什么政策 来源:广东省网上 办事 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华律网 律师。。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环评批复怎么更改,今天有网友问我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环评批复怎么更改,小编在网上查了些资料,再根据个人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什么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公示 原则上是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项目,一般报告书都是要做的,报告表看情况(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
环保局下发文件,今年十一后环评自主验收是什么意思?流程有哪些? 2019年8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下是《办法》内容摘录,需要企业方注意的部分。总则第二条【编制主体】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第三条【相关方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编制单位界定和能力建设】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设指南开展能力建设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