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证如何办理? 1.带上两张1寸照片,到当地技术监督局报名。2.交大概300元左右的学费,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即可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件有效期应该是4年。3.以前的操作证已经。
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空压站、配电房等场所避震减灾安全管理制度,含人员应急处置步骤,逃离方法等。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1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2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3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4 安全检查时间。5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6 季节性检查。7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1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2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3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4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5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6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7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1、为提高锅炉房安全2113管5261理水平,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4102察暂行规定》1653,制定本规程。2、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锅炉的工业和民用锅炉房:(1)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吨/小时时,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2)额定供热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设置额定蒸发量吨/时的蒸汽锅炉或供热量×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本规程不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电网锅炉。扩展资料:锅炉的经济处罚制度:1、锅炉无使用登记证而运行,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使用。使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2、指定无监督的锅炉操作人员独立操作,对用户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下罚款。3、强令他人操作有严重隐患的锅炉或者强令他人违反规定操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下的罚款。4、对不定期无故检查锅炉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5、锅炉有严重隐患在接到劳动部门发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继续使用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处以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6、锅炉房内没有水处理措施或者水处理措施无效,锅炉结垢严重的,对用户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7、锅炉。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颁布天津市《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1999-4-27 津劳锅[1999]166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锅炉房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我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我市《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本细则自1999年6月1日起执行。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向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反映。现将《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房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原劳动部《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不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及本细则的贯彻执行。第二章锅炉房审批第五条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第六条锅炉房。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蒋崇涛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锅炉规章制度(一)基本要求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
锅炉三安全管理制度六是什么?零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使用下列锅炉压力容器应当办理使用登记:(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锅炉。(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和氧舱。第三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见附件1)。未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擅自使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期间内有效。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枝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
锅炉水处理操作规程和岗位考核制度 1、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锅炉水处理工作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水处理安全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2、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各设备、仪器的操作程序,了解各步骤的目的及控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软化水作业严格遵守?软化水设备运行规程?及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3、水处理作业人员在水处理及化验分析中严格执行?动力公司水处理工操作规程?,确保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4、锅炉发生停水、停电或爆炸等紧急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房停水、停电或爆炸应急预案》的规定.5、锅炉废水、废液控制必须执行?锅炉烟尘、废气及废水控制办法?的规定,执行锅炉水处理工HSE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6、作业人员在进行水化验必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锅炉经济运行.7、锅炉发生一般事故等异常操作时,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执行《锅炉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8、作业人员应执行?锅炉水处理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9、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或危及安全时,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禁止在有害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