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的公路交通法制建设目标是什么? 十一五”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十一五”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不断提高交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推进交通改革,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一五”要着力办成六件大事:一是完成“五年千亿元”任务,推进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二是基本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和西部开发省际通道全部建成;三是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80%以上,适应度接近1∶1;四是大力发展内河水运,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五是基本建立起海陆空搜救体系,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明显提高;六是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抓紧《海上交通安全法》、《航道法》、《船员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公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和制定工作。继续抓好《道路运输条例》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组织开展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
我急需要一篇关于路政执法者学习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 帮忙谢谢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应形成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执法人员应形成尊重规则、保障权利、注重程序、崇尚理性、富有建设性等的法治思维。历史和实践都证明,法治思维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经过不断培养的。这不仅需要自主的学习和实践锻炼,也需要一定社会环境的熏陶和感染。作为社会和谐安定的守护者—执法人员,他们的法治思维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执法过程和处理手法。时下不少的暴力执法事情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的缺乏,法律思维的淡薄。例如,前段时间佛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治理车辆超载行为,执法人员在佛山一环高速公路官窑路段设卡,示意当事司机停车(后查明超载六成)接受检查,但司机反而冲卡并加速绕行避检。执法人员追行约3公里,将货车截停后,上前阻止司机逃逸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个别执法人员对当事司机实施了踢打。经医院诊断,该司机软组织受伤。在这件事里面,当事司机不接受检查,确实在错。但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对当事司机实施踢打,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执法者,作为执法者首先应该守法,要尊重法律,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崇尚理性。但在此事件中,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薄弱,以为自己执法就可以用一切的手段,这是错误的。执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