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假药事件’,医生真的错了么?你怎么看? 我是老百姓、我认为医生没有错!我也去医院看病,医生也会给我介绍说:你可以出去买什么什么药?他们根本不会指定什么药房,当时我会感谢医生!如果我出去买了药,是个假药,我认为我不会再去找医生,因为他帮助了我,他也不会知道这个药是假药,如果他有指定我去什么地方买药的话,我会质疑这个医生的医德!他们作为医生,我认为把病人当亲人的少,但是想拿病人当做试验品,或者说故意害病人的这个绝对是没有了!病人和老师是一样的心态…我相信所有的医生都是这样的想法!
如何看待聊城“假药门”事件?
山东聊城“假药案”被称为又一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你是如何看待的? 山东电视台丧失了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违背了坚守新闻报道真实性的原则,在这一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作用,无德,无良,无人性,无职业底线,完全丢弃了弘扬正气,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发声的责任,是该事件进一步恶化的最大推手。
山东聊城“假药案”被称为又一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你是如何看待的?
山东聊城“假药案”被称为又一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你是如何看待的? 做大夫风险高,需要保护自己,患者家属居心不良,卫视台避重就轻报道片面,没有反应真实情况,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情与法的平衡,患者最后的稻草如果也抽掉,国内癌症患者可能部分真的等死,那是我国的悲哀。现在用药国内抗癌药是难题,仿制用药还得考虑法律,海外邮寄海关又严格,特别是山东海关,也就是说自己患者家属联系国外医药公司邮寄,也有可能被扣。山东卫视太多的不合理,莆田广告满天是,大肆宣传,不分青红皂白报道,必须考证或者调查患者家属和卫视的关系,不能扰乱视线,现在关系网还是国内众多民众利用的手段,不能排除两者之间有这层。也希望参考重庆药神案件二审的结果,酌情量刑,或者减免。
山东聊城“假药案”被称为又一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你是如何看待的? 这个事件给全国的医生刻骨铭心的上了一堂思想教育课。医生们从中学到了什么?那就是一切医疗行为要以保护好自身为前提!以后接诊病人 一定要把自己当成被告,把所有病人和家属当成假想敌。再不能收集足够保护自身的证据前,绝对不能先救人。即使再急再重的患者,一定要先写好所有病志 耐心 细致 详细的向所有家属告知病情、治疗计划以及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性。并将所有告知内容写入病志并签字。告知的过程一定有录音最好录像。但凡有任何一个 哪怕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对治疗有疑问,一定马上停止治疗并立即写入病志找家属签字。最后写给所有医生,你们不是天使 只是全国大众中普通的再不能更普通的高知执业者。读了太多的书 考了太多的试 熬夜太多的夜 牺牲了太多的健康 让自己穿上这身白大衣的代价很大 所以请珍惜自己和家人。你们对不起的只有自己和亲人 你们不欠这个社会任何人。
山东聊城“假药案”被称为又一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你是如何看待的? 评价中有嘉宾竟然说某媒体干出了生孩子没屁眼的事!我觉得这位嘉宾根本就没有看过这家媒体,你看过就知道人家天天播出不孕不育的广告是有原因的!
如何看待聊城“假药门”事件? “假药门”已经被推向了风口浪尖,也成了热议,看到这则新闻,相信给许多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联想电影《我不是药神》,同样那也是真实事件改变,而此次的事件并不明朗,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医生说推荐这款抗癌药并不是牟利,而是出于好心,想延长患者生命。如果调查属实,虽然说该医生的行为可能触犯了法律,可是出发点总归是好的,希望能从轻处理吧,毕竟他的初衷不是以牟利为目的。假如说这个医生在撒谎,这种说法只是一面之词,确实是和他人合作非法牟取利益,销售假的抗癌药,那这个医生首先就丧失了起码的医德,其次,他严重违反了法律,自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曝光地点为山东聊城,医生推荐病人家属从第三方手中购买了抗癌药物卡博替尼,病人服用后出现了呕吐和厌食等情况,家属将药送往食药监部门鉴定,鉴定结果为假药,医生称他是好心,并没有从中牟利,唯一的目的就是延续患者生命。当然,这只是他的个人说法而已,并没有得到有力的证明,所以说这一切也只是一家之言,并不算事实真相,最终结局要以调查结果为主。相信法律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聊城版“我不是药神”,到底发生了什么? 王某2018年7月底开始用药,对比7月23号、8月5号及8月19号三次彩超结果,患者左侧腋窝淋巴结、左侧锁骨上淋巴结均在减小,输尿管扩张持续减轻,膀胱肿瘤较前缩小,提示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