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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还有吗

2020-10-08知识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解读:三、(五)公告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项目,由纳税人在填表时自行勾选“当月1日”或“次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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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具体如下:一、应交增值税:1、一般纳税企业: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2、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二、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应交营业税。四、应交所得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五、其他应交税费:含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解读:1、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只填写营改增项目。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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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 大家对于题目的内容是否都了解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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