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吗?为什么不记入管理费用? 属于自然灾害等2113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5261除处置收入4102(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1653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会计上规定: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扩展资料:毁损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参考资料:。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存货盘亏,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 当材料的毁损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不含自然灾害)造成,其材料负担的增值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之后再进行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关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损失,进项税额到底需不需要转出? 答: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存货盘亏,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谢谢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2113存货盘亏,进项税5261额不需4102要转出,但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1653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会计处理为在扣除残料入库价值、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非正常损失的情形有: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丢失或者腐烂等;3、其他非正常损失。存货盘亏的会计分录为: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等批准后:借: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扩展资料: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管理费用存货的盘亏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
请问存货中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停工损失是否应当计入成本? 存货的初始计量:自然灾害引起的停工损失是否应当计入成本?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停工损失是由于停工超过规定期限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自然灾害引起的停工损失属于非正常。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抱批后进入什么会计科目 共2 注意区分以下四种与存货有关的特殊情形: (1)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
存货、自然灾害损失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注意2113区分以下四种与存货有关的特殊情形:5261(1)入库前发生4102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1653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2)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