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流标是什么意思 所谓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而不得不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的现象。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成因一是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一些标的额并不大、技术要求并不复杂的采购项目,往往对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致使经营规模不大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而无法参与竞争,经营规模稍大的供应商又由于项目的标的额不大而对投标不感兴趣,结果是:高不成,低不就,想做的进不来,符合条件的又不愿参加,最终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二是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往往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由于在一个地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本来就不多,同样会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流标现象。三是预算价定得过低,有的管理部门总是把项目预算价格压到最低点,甚至必要的费用(比如差旅费等)都没有考虑进去,使得外地供应商望而却步,不敢同本地的供应商竞争。根据。
什么是不平衡报价,怎么进行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这种方法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得比较普遍,是一种投标策略。对于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特点及施工条件等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它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已经运用了多年,现在已经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它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估算量,仅仅用于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而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东西,或者说只是评标委员会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等于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收的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的乘积。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比业主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应用不平衡报价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评标方法有哪几种 常用的评标方法有21131单项评议法52612综合评标法3合理单价评标法常用的评标方法4102介绍1单项评1653议法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然,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只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但不能简单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合理低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所以,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必然中标。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中标人的投标应2113当符合下列5261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4102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1653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国家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主要是下列三类: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而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人就在所有的投标人当中产生。扩展资料中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中标的标准,法律上规定了两项:(1)。
工程甲方认价的法律规定 首先,你的实际价是怎么得来的,实际价应该参照暂定价认价程序来确认。经过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共百同确认的价格可以直接进入决算。我认为决算总价=中标价-中标价中的暂定价+认定后的实际价。这种方法仅适用度于平均下浮的报价,如果投标单位采用的是不平衡报价可以采用决算价=中标价-发标时的暂定价*下浮率+认定后的实际价。当然甲方还可以采取其他方案。还有就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版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权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和帮到你。
招投标:招标方的商务分和技术分比例可以任意定么? 1、有一定的规则限制,但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和不同地区主管部门各自有所规定。当然,也有些类型招标项目没有就此有所规定。2、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几种? 摇号箱内粘乒乓球!罚2113款2万、一年5261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410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1653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此次工程采购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以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而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本意为加强廉政建设的公共财政制度,此次在资格预审抽签环节中被爆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作弊行为也昭示:部分环节的低透明性容易为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1、随机抽取在资格预审中公平吗?在政府采购领域,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最初仅用在邀请招标方式中选择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来慢慢扩展至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资格预审。此次“摇号乒乓球上紧贴双面胶”事件,便发生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在竞争性谈判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既允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也支持。
招投标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详细点
为什么现在招标还要议价 议价就是对招标价格进行商议,商讨。议价招标:就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双方对投标价格或者中标价格进行谈判、砍价还价、商议,以最终谈妥的价格让投标人中标。但是招标投标法是不允许双方对价格进行商议的,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的价格就是最终价格,不能再做修改。所以议价招标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