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出台《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凉山州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将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建设的网格化监管平台与州委政法委运行的“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功能联动、资源共享,确保实现全州环境监管网格与社会治安综治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协调联动。
一、借船出海,生态环境监管小平台纳入大平台
各级党委、政府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州委政法委“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体系,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的要求,增加基层专(兼)职网格员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职责,网格员既是管理员,又是信息报送员,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后按程序处理或上报,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充实一线,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针对区划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等情况,及时落实各级生态环境监管责任,细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专(兼)职网格员。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机制,调配人员编制,重点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线执法力量。根据辖区面积大小、污染源数量和生态环保工作需要,明确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一抓到底、责任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方案,建立生态环境网格监管台账
各级党委、政府根据补充工作事宜完善本地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报上一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监管员、网格管理员基础台账。
四、保障经费,强化培训提高监管业务能力
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网格人员业务培训,让基层网格员了解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管上岗业务技能水平。
五、奖先惩后,以考核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各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细则和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对下级部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指导、督查,定期调度、通报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前列、成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通报表扬;对监管薄弱、工作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