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是中国唐朝中期的知名书法家。出生于吴郡吴县,开元、天宝时在世,曾任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在书法界,他有草圣的称呼。
张旭书法功力深厚,并以精能之至的笔法和豪放不羁的性情,开创了狂草书风格的典范。张旭以独特的狂草书体,在名贵的“五色笺”上,纵情挥写了南北朝时期两位文豪谢灵运与庾信的古诗共四首。
作品落笔力顶千钧,倾势而下,行笔婉转自如,有急有缓地荡漾在舒畅的韵律中。他的字奔放豪逸,笔画连绵不断,有着飞檐走壁之险。草书之美其实就在于信手即来,一气呵成,给人以痛快淋漓之感。传说张旭每当灵感到来,就把宣纸铺在地上,用长发作毛笔,直书狂草,犹如醉酒当歌,是那样的洒脱自在。
在他的狂草书作品中,精到的笔法对书法形式和点线运动节律的控制力表现出了高度的艺术境界。
张旭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以草书成就最高。他自己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自豪,字字有法,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来,其状惊世骇俗。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
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旁若无人,如醉如痴,如癫如狂。唐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赞之:“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这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执着的真实写照。
难怪后人论及唐人书法,对欧、虞、褚、颜、柳、素等均有褒贬,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杜甫笔下的张旭,活脱脱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他的神采一直为世人所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