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张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对其张的违法行为做出了驾驶证记满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被遮挡的黑色丰田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执勤民警立即通知普化寺路段执勤民替对该车进行拦截。
10时20分许,执勤民警成功对该车进行了拦截,面对执勤民警,驾驶人张满脸疑惑。民警指挥张某将车辆靠边停放,同时要求张某下车亲自查看自己驾驶的车辆是否存在进法行为。张下车后便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自己的机动车号牌上套着牌套。执勤民警告知张某,其行为属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违法行为,随即便将张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办理。
驾驶人张某告知民警,自己是7月12日到达的五台山景区,当晚20时30分左右在景区某客栈院子里拍摄快手视频时为了不让车辆信息曝光,便用牌套将车辆号牌套上。拍完后忘记将遮牌套摘下,早晨起来驾车去景点时,也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直到执勤民警将自己拦截至普化寺路段时,才知道自己的牌套没有摘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1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人张某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五台山公安交警提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会受到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和200元罚款,同时还需要重新学习并复验考试科目一。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