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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华:“火眼金睛”,让犯罪分子无处遁行

2020-07-20新闻11

玉林新闻网讯 (记者 钟丹丹 通讯员 王晓丹)不同的肩章,同样的责任;不同的岗位,同样的坚守。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责任感,凭着对本职工作的一腔热情,在自己的岗位上闪闪发光,他就是玉林市公安局南观派出所辅警陈夏华。

“我虽然不是一名正式的人民警察,但也可以像人民警察一样为人民服务、除暴安良,最大限度地体现自身价值。”陈夏华自2008年8月参加辅警工作以来,在反盗抢的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2年。12年的公安辅警工作,铸就了陈夏华的一双“火眼金睛”,在茫茫人海中,像是一台流动的视频设备,随时定格嫌疑人的身影。十二年来,他破获了多起“两抢一盗”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36人,逮捕582人,打掉犯罪团伙27个,破案1030起,现场抓捕245人,为群众挽回损失约30余万元。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陈夏华同志被评为玉州公安分局年度“优秀辅警”。

反向排查,终锁定抢夺嫌疑人

2020年4月8日下午,玉林城区江南路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一名妇女被一骑燃油助力车的男子抢去一部手机,接到报案后,南观派出所介入调查,陈夏华立刻调取案发地周边相关视频进行侦查。

陈夏华在工作中。

视频虽然没有记录下妇女被抢的情景,但记录了受害人被抢前,曾有一名穿灰色衣服,戴口罩、安全头盔,骑燃油助力车的中年男子一直尾随着其后。在受害人被抢后,这名经过充分伪装的男子骑车飞快往城区方向逃窜,“通过综合研判,我当时就认定这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夏华如是说。

随后,在玉林城区又发生多起两男子同骑一辆燃油助力车抢夺女受害人手机的案件,其中4月10日22时30分、22时47分,分别在玉城人民中路精通酒店路段、教育中路师院西区路段发生两女子手机被抢的案件。经过询问受害人、调取相关路段天网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发现,作案者为同坐一辆燃油助力车的一高一矮两男子。其中驾驶车辆的男子无论是衣着、身材以及所驾驶的车辆都与“4·8”江南路抢夺案的男子极为相像,于是警方将这3起案件并案侦查,陈夏华也调取了案发地附近的视频进行甄别。由于嫌疑人作案时都进行了深度伪装,导致他们的身份一时无法确认。

转机终于在5月8日出现。当天15时45分许,在玉林城区民主北路中国电信红绿灯处,一女子被人飞车抢去一部手机。案发后,警方立刻介入调查,陈夏华也第一时间调取案发地视频。视频显示,嫌疑人为两名同骑一辆黑色燃油助力车的男子,两男子虽进行了深度伪装,但陈夏华还是一眼就认出驾驶车辆的男子及其所驾驶的车辆,就是近期发生在城区系列抢夺案的作案男子、车辆。

通过进一步甄别,陈夏华发现,案发前嫌疑人是沿玉林城区民主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嫌疑人在作案前的警觉性最低,为此他们一般都不会在作案前进行伪装。”陈夏华向记者介绍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的心理变化,所以随后他通过查看案发前的视频,终于在玉林城区民主南路北端的玉桂路大塘镇路口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此时,嫌疑人没有戴口罩,且是从玉州区大塘镇方向驶出,为此,陈夏华判断嫌疑人应该为玉州区大塘镇及相邻的北流市大里镇人。掌握了这一重大线索,陈夏华在随后的数天里,调取了大量的视频,以每天甄别两三万张图片的工作量进行视频、图片甄别,终于获取到嫌疑人的正面照片,在经过系列比对,玉州警方终于在5月中旬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北流市大里镇的凌某沅、凌某忠。

6月15日,玉林市公安局南观派出所民警经过6天伏击,在广东中山成功抓获潜逃至此抢夺嫌疑人凌某沅。(资料图片)

随后,警方开始部署对嫌疑人的抓捕工作时,孰料5月24日,凌某忠和另一同伙在南宁作案时被当地警方抓获。而面对同伙被抓及玉林“亮剑2020·六打”专项行动的强大攻势,如同惊弓之鸟的凌某沅一下子消失得毫无踪影了。经过多方侦查,民警获悉:凌某沅已于5月底潜逃到广东中山市。6月9日,办案民警赶往广东中山市,开始对凌某沅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6月15日16时许,民警在中山市东区起湾村一出租屋将凌某沅抓获。

经审讯,凌某沅对为了筹措毒资而伙同凌某忠多次飞车抢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凌某沅已被刑事拘留。

“火眼金睛”,让嫌疑人无处遁行

上述案件,只是陈夏华破获众多“两抢一盗”案件的其中之一。

2008年,怀着对警察职业无比崇敬的情怀,年仅18岁的陈夏华加入了玉林公安队伍,成为一名专业反抢队员。在随后的时间里,他和同事一起风餐露宿蹲点伏击嫌疑人,骑乘两轮摩托车风驰电掣追赶“两抢”人员。几年下来,他从一名毫无经验的“小白”成为一名业务能手。

“说起来也蛮糗的,刚刚开始时,经常掉链子。”陈夏华向记者介绍,刚接触视频侦查工作时,由于经验不足,排查嫌疑人、车辆的轨迹,经常是排查了一会儿,线索就断掉了。“主要是对视频点不熟悉所致。”意识到问题根源所在后,陈夏华便利用工作之余,遍访玉林城区、郊外所有的天网工程点,并牢牢记在脑海中。

在办案过程中,陈夏华同时也总结出一些嫌疑人作案前后的心里特征:“他们在不作案或作案前心理是最放松的,那时候他们往往不会进行任何伪装。”于是他在没有任务时,总会对辖区有前科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通过视频获取这些人员的衣着、行踪等信息,如果这些人再次作案时,能第一时间掌握他们的行踪,为破案提供相关信息。为了收集、储存资料,陈夏华经常加班,而且一加班就是三四个小时。艰辛的付出,终于换来丰硕的果实:“只要我在视频里见过嫌疑人两三次,如果在现实中遇到他,我一定能认出他来!”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2018年6月4日22时40分许,玉林城区香港城小区发生一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接到报警后,陈夏华跟随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同时调取了相关视频。

陈夏华抓获犯罪嫌疑人。(资料图片)

视频显示,被盗车辆自当天20时车主开回到小区后就没有再出来过,在确定车主没有监守自盗的可能后,陈夏华坚信车辆“一定是被人偷走了,绝对不会自动消失”,于是他拷贝了当晚小区出入口所有的视频录像回去。

经过连续作战,陈夏华最终从视频中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庞某,33岁,家住玉州区南江法庭附近,吸毒人员,戴眼镜。但庞某具体住在哪里一时无法确定。

案发3天后的6月7日15时许,陈夏华从兄弟单位拷贝录像回到玉林城区城站路中段时,发现一名戴眼镜的男子骑着一辆红色男装雅马哈摩托车正从玉林城区城站路拐入通往南江法庭的道路。陈夏华定眼一看,这不正是他们一直寻找的庞某吗?按住心中的喜悦,陈夏华一面紧跟着庞某,一面立刻通知同事前来增援,就在附近巡逻的同事到场后,陈夏华和同事一起成功将刚刚到家门口的庞某抓获。

经庞某供述,其因吸毒一直囊中羞涩,于是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随后民警还抓获了涉嫌销赃的嫌疑人,并收缴回被盗的摩托车和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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