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就是,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你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约定优先,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未修改的部分任然以通用条款未准。专用条款就是对通用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出现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情况,效力是优先于通用条款的,如果新增的专用条款在招标文件里没有的,你们当然可以在签约阶段向业主提出异议如果为了承揽这个项目而接受这部分新增专用条款,那么也没办法了,实际操作中确实有很多业主或者咨询公司这么做。
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区别 通用条款是合同范本规定的一般要求,专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需要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效力大于通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这两种条款分别是指什么?请问谁了解吗?谢谢大家为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