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什么意思 1、通俗2113的说法就是:欠条既然没有写明5261还款日期,出借4102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但要给借款人必要1653准备时间,保证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开始计算6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可以起诉欠款人,过期则不受保护。2、这个概念出自《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比如甲借乙5000元钱,约定2012年12月21日之前还清。则2012年12月21日就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5、如还有保证人,则保证人有义务在从该日期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从债务)6、而在该日期还没到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过了6各月的保证期间后也不承担保证责任。拓展资料:1、2013年1月,戴某和应某一起找到马某,希望马某借款20万元救急。马某自己经营一家小厂,手头上有现金存着,便爽快地答应了,并将20万元现金直接交给戴某。2、借条上写明,戴某向马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截止到2014年2月还款。应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然而借款。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认定 1、主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合同法六十一条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六十二条(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综上,没有约定履行期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定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1、主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合同法六十一条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六十二条(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
被担保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什么意思 比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就是借条还款期限到期。你们约定的一定是担保期间的条款,简单理解为:在借条到期之后两年内,。
写着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是什么意思 ltgeus3514 广东-珠海 2019-09-04 16:19 该问题暂未获得律师解答,如果您有类似问题,可选择在线咨询其他律师!当前在线律师:21,418 人 今日解答咨询:4475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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