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错要约?其法律意义? 交叉要约,又称为交错要约或者要约之吻合,通常指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内容相同的要约的现象。如果从其中单个要约来看,其与普通要约没有任何区别,从性质上讲也是一种意思表示,而非法律行为。但把两者结合起来,交叉要约又具有以下特征:1、双方当事人的要约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交叉,即双方当事人均在收到对方的要约之前发出要约。2、双方要约的发出时间大致相同,但并不要求严格意义上的同时。3、双方要约的达到时间不要求同时,也不要求几乎同时。4、双方要约的内容必须一致,并且对其一致性的要求相对与承诺对要约之一致性的要求更为严格。5、双方当事人在发出要约时均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笔者还认为,对此不宜过于严格要求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应当重点限制在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发出要约的具体内容。6、双方当事人均采用非对话式向对方发出要约。对于交叉要约的效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均有较大争议,但目前理论同说和实践一般均认为交叉要约可以成立合同,因为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并不比拘泥于要约与承诺的形式之限制,这样更符合合同的本质。但目前,并没有法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交错要约需要承诺才能存在合同关系吗 。理论上说不需要,但是如果未签订,或者签订的合同有瑕疵,那么难以证明受。
交错话费了怎么办,怎么撤回。帮我解答一下 你好,可主动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如对方不同意返回,可向法院起诉要回
交叉要约的规定互承诺的结果,因而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双方的要约同时发出以后,不能忽视下列因素:1、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市场情况瞬息万变,要约人发出要约时,难免。
合同成立的时间规则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具体情况参见合同法第24条、29条、33条。
什么是交错要约? 交叉要约(Mutual Offer)交叉要约又称为“交错要约”或者“要约之吻合”,是合同法中的法律概念,是指订约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