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和行政裁量权的问题 运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控制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关键。各运管部门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自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法,查找出执法人员思想深处存在的问题,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者的道路素养,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由裁量权就是法律赋予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主决定的“空间”,在这个“空间”范围内可随便进行行政处罚”的错误观念。从而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中的表现形式1、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道条》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本条款中所说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什么是严格按照规定,什么是不严格按照规定,条例中并未说明具体的标准,运政执法部门对于“不严格按照规定”性质的认定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2、对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运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中经常出现“情节严重”等类似词语,比如《道条》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弊端多多,部门林立,各管一摊。管市容的不管破坏绿化的,管破坏绿化
政府利益的客观存在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政府官员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专业利益、个人声誉等等。
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不。。 民事无所谓处罚,你问的2113可能是指民5261事赔偿或补偿。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或补4102偿的区别。1、做出行政处1653罚决定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而做出民事赔偿或补偿决定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法院。2、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民事赔偿或补偿的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3、对行政处罚不服,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适用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对民事赔偿或补偿有争议,引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4、引起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被处罚人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引起民事赔偿或补偿却不一定要以当事人违反法律为前提。5、行政处罚的方式有罚款、拘留等;民事赔偿或补偿的方式有赔偿货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等。6、行政处罚是国家公权力机构指向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行为;其一方是公民或法人,另一方是国家机器。民事赔偿或补偿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双方都是公民或法人。
是谁赋予城管权力,他们有没有执法权?为什么城管打人事件频繁发生? 首都城管-城管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
行政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集于一身有什么弊端啊 自查自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权力缺乏监督和制衡,存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城管局这样的单位好进吗,我想进去当城管!我今年刚高中毕业的觉得城管这个工作很不错你们觉得呢? 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的员工,一类是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作为高中生的题主,可以考虑到城管局当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一、学历是门槛,高中生几乎没有成为城管局正式员工的机会。城管局的正式员工,分为公务员和事业编,目前,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都逢进必考。而且,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者的最低学历是本科,事业编则要求是专科。因此,高中生是不可能成为正式的城管局员工的。不过,城管局经常招录劳务派遣工。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招聘雇员或者是临时工。这类的考试,要求并不像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编考试那么严格,很多高中生是可以报考的。综上,高中学历,可以考虑参加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劳务派遣考试,成为城管局的临时工或者雇员。二、城管局当临时工,有利也有弊。城管局工作,有好处:一是工作稳定。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雇员,在城管局工作,是比较稳定的。由于城管局非常缺人,一般不会轻易裁员,除非你自己想辞职,或者是严重违反了规定,被开除。二是空闲时间多。在城管局,事务性工作比较多,有时候需要轮班,但是,总体而言,空闲时间是比较多的,周末、法定节假日都很多。而且,有事请假,一般也不会扣工资。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