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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模式 “加处”罚款与“处以”罚款有何不同

2020-10-07知识12

税务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是什么? 金子宏教授说过:“税收法律关系最基本的内容,是国家对纳税人要求所谓税收这一金钱给付的关系,所以把它作为基本原理性的债务关系来把握,其理由十分充分。税收债务关系。

税务行政处罚模式 “加处”罚款与“处以”罚款有何不同

行政处罚案由名称怎么确定? 一般情况下,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案由的第一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解,如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第一构成要素;对个别行政管理范围比较宽泛的。

税务行政处罚模式 “加处”罚款与“处以”罚款有何不同

各国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有什么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起始于西方。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西方行政强制执行大致形成了三种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也大致形成三种制度模式,。

税务行政处罚模式 “加处”罚款与“处以”罚款有何不同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当事人2113对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应5261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依据《41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1653定如下: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扩展资料:案例: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后,环江国税局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根据该局辖区内纳税人的申请,依法公开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纳税人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以及税务人员等30余人旁听了此次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历时两个多小时,当事人、调查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执法程序、案件事实、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此次听证会是针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水电公司提出的听证要求而举行的。在日常的税务检查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税局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涉嫌偷税,向当事人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向当事人告知查明的违法事实、。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都改了啥

#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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