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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六先

2020-10-07知识9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什么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完善了安全生产总的指导方针,增加了综合治理,即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含义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2113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5261的位置上,切4102实保护劳动者的1653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

在工作岗位中应该怎样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企业和船舶“安全、稳定、效益”的根本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三个偏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时候要注意走出误区,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下面“三个偏差”至关重要。一是预防主观判断的偏差。主观判断是人们处理工作中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不相符时,就会出现偏差,就会造成手忙脚乱甚至发生一连串的失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观判断的偏差通常只凭个人想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认真分析,不验证行动的后果,一旦主观判断发生偏差时,事故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务必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场的事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到随机应变。二是预防工作方法的偏差。在船舶的实际操作中,工作方法的偏差存在较为普遍,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003年5月5日,某轮在中国沿海航行,雾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该轮第4舱呈三角形4X7米的破洞,货舱。

我国的安全生产16字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内涵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2113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5261防为主”4102。其主要内涵是:①必1653须坚持以人为本;②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③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④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出台的目的及意义:《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对各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安全投入、安全建设工程和安全设施、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明确了工会、村民委员会、从业。

如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中“安全第一”体现什么理念

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预防为主”要求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全员参与”就是通过落实责任制,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责任”,达到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共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持续改进”就是持续对管理方法和作业过程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或其他方法,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阶梯式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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