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可否主张不安抗辩权可以申请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应用应具备如下条件:(1)须因双务合同互负给付义务;(2)须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一方应先履行义务;(3)须在双务合同成立后。
《合同法》对于不安抗辩权,该如何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二)、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履行有先后顺序即异时履行,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不一致,有先后顺序,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一般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是同时履行;而对于租赁、保管、承揽、运输、委托等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根据合同的性质,一般是异时履行。
也论《合同法》之不安抗辩权 内容提要抗辩是一法律专用术语,它既适用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用于否定针对其所进行的控告的辩解,也适用民事诉讼中被告对原告诉求的反驳或对原告请求的拒绝,或是一种反诉的。
一、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三一试题库租赁合同不安抗辩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根据我国私发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在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的e68a847a6431333433626565权利之后,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将权利进行转让。通过采用租赁方式转让房屋的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转让权利的方式,在转让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若发现对方有不能履行权利的倾向,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那么,在行使租赁合同不安抗辩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推荐: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 抵押合同 二手房抵押贷款 根据我国私发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在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的权利之后,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将权利进行转让。通过采用租赁方式转让房屋的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转让权利的方式,在转让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若发现对方有不能履行权利的倾向,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那么,在行使▲租赁合同不安抗辩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权物权化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229条就此作了。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的规定 一、什么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