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颁布均田制是哪位皇帝 北方 北魏孝文帝在长期战乱之后,户口迁徙,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
均田制推行的原因
均田制颁布的时候及其内容? 均田制 北魏到唐前期的一种土地制度。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三百年。均田制的内容。
我国古代推行均田制的朝代有哪些? 均田制北魏到唐前期的一种土地制度.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三百年.均田制的内容北魏颁布的均田令由其前期在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是当时北方人口大量迁徙和死亡,土地荒芜,劳动力与土地分离,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的产物.其主要内容是:十五岁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或两倍授给,以备休耕,是为“倍田”.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将露田还官.桑田为世业田,不须还官,但要在三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榆、枣树.不宜种桑的地方,则男夫给麻田十亩(相当于桑田),妇人给麻田五亩.家内原有的桑田,所有权不变,但要用来充抵应受倍田份额.达到应受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受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受额部分,可以买足.贵族官僚地主可以通过奴婢、耕牛受田,另外获得土地.奴婢受田额与良民同.耕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一户限四头.凡是只有老小癃残者的户,户主按男夫应受额的半数授给.民田还受,每年正月进行一次.在土地不足之处,有满十五岁成丁应受田而无田可受时,以其家桑田充数;又不足,则从其家内受田口已受额中匀减出若干亩给新受田者.地足之处,居民不准。
首次颁布均田制是哪位皇帝 西晋末年,中国北方 北魏孝文帝在长期战乱之后,户口迁徙,土地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制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