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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外观专利 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

2020-10-07知识24

外观专利申请

外观专利审查意见如何答复?

果树外形能否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为什么?保护果树整形技术的方式有什么?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文字和数字。

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以下属于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而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实例。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把等。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例如,不能用相 同的插接件插接成具有特定形状或图案的组件的插接件不能单独使用,不能构成独立产品,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仅仅当这样的插接件和其他可与其插接的插接 件一起作为插接组件玩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一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

#专利保护#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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