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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残疾人驾电动三轮车撞行人

2020-07-20新闻17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晋良)

7月17日,一名残疾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碰撞路边行人后肇事逃逸。交警闻警即动,通过缜密侦查,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事发两个多小时后,逃逸的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落入法网。

当天下午,交口县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接到报警:温泉乡温泉街电管站附近,一行人被电动三轮车碰撞,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被撞的行人杜某某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不知去向。民警对事故现场展开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经现场勘查,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口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大队长杨云珍亲自担任组长的“7.17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并启动三个“第一”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勘查现场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调取监控、排查嫌疑车辆。

专案组民警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对事发周边的监控进行排查,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事发路段监控时当场辨认出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随后,专案组与派出所民警在事发现场附近将二次返回现场的张某某抓获,而被撞行人杜某某在被送往医院半小时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张某某在碰撞行人后本应停车报警抢救伤者,但他却为逃脱责任而驾车驶离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方驾驶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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