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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偷外卖盒饭被刑拘?怎么觉得我们比他还丢脸!

2020-07-20新闻16

原创 华兴兴 混江湖 昨天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偷外卖盒饭的小偷,是南京某名校的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有10多次。目前周某已被刑拘。

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但他构成多次盗窃,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且对他影响,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四个,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

民警短短几句话信息量很大:

1、作案金额不多。就算每次偷的外卖价值50元,10多次也就五六百元,不超过1000元吧。

2、构成多次盗窃,已被刑拘。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比如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3、读书很好,正准备考研。

4、对他很有影响。经济上可能要赔偿或处罚金,更重要的是个人影响,比如影响考研、就业。只要刑拘,就会入档案,以后工作就很难找,几乎没有哪家企业会招聘一个犯有盗窃前科的,考公务员更不行。

5、家里很穷,为了他,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错学了。读书读不起的家庭应该属贫困户,2020年我国贫困线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4000元,而周某和其他三个兄弟姐妹是没有收入的,在农村,一年能挣个一万都难,所以其他三个兄弟姐妹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只能辍学了。

当然,周某可能获得一些奖学金,但毕竟有限。目前我国国内的大学生奖学金主要有五类:

第一类为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但条件苛刻,一般一个专业有一人名额,对于专业成绩全年第一,获选有优秀学生等称号,公选和选修课每门学科平均分60分以上的同学获得的机会才大些。这是最高奖学金。

第二类是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参评条件除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外,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也须名列前茅。一般每班有1-2个名额分配。

第三类是校级奖学金,奖励额度从4000元至2000元不等,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一般是按班级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选择。

志愿者资助贫困大学生(资料图,于周某无关)

第四类是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捐赠单位、个人捐款或优秀校友出资设立,目的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这个就只能靠运气啦。

第五类是定向奖学金,主要是国家针对有志从事于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艰苦地区指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及经济贫困地区;艰苦行业指煤炭、矿业、石油等行业。

对于周某,最有把握的是前三类奖学金,就算都得最高额的话,也就是1.7万元,但这是很难的了,每年能够拿到1万元就很了不起了。而对于南京这样的大城市,1万元确实不经花的。

所以,这样来理解,周某去偷外卖盒饭你就不觉得可恶了,倒觉得很可怜。一份50元的鸭血粉丝外卖,对于周某来说可是大餐了。作为名牌大学生,法律知识还是有的,也许是真的太饿。即使不饿,如果有钱花的话,自己都下馆子了,谁还来干这些偷外卖盒饭的事?

所以,一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他们可能真的不了解穷人。特别是一些学生,一年的可用金额都十万八万的,不仅吃穿不愁,还有剩余的钱用来泡妞。

当然,民警也是依法办事,证据确凿,所以接受电视台采访也显得很轻松。但是对于一个靠偷外卖盒饭才能吃好一次的周某来说,却显得太无情太痛苦。我们不是包庇犯罪,但一个人为了偷吃而犯罪还值得我们去更深入的思考。对于一个偷盒饭的涉案金额不大的穷学生来说,还是以教育为主,请高抬贵手,免于刑罚吧,也不要记入他的档案。否则,总感觉不是在惩治犯罪,而是在犯罪。

还有不少人还要在网上跟帖或是写文章予以冷嘲热讽进行口诛笔伐,什么因小失大啊,什么自毁前程啊,什么糊涂啊,什么气愤啊,还要嘲笑他“嘴谗”。这是嘴馋吗?有点良知好不好?有点怜悯之心好不好?有点社会担当好不好?

世间的一切不幸,统称为苦难,而对苦难置若罔闻就是罪过。总感觉偷外卖的贫困大学生周某并不丢脸,丢脸的是我们!

#贫困大学生#考研#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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