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镇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压实创城督查工作责任,树立以督查促进创城工作落实、以落实责任提升创城工作成效的理念。
统筹党政合力,确保督查“有位有威”。为使创城工作真正成为党委促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红古镇以党政办、城管办、食药所等科室为主体,成立六个创城督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导组长会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构建起党政融合、政令一致、工作高效的督查格局。
聚焦落实抓手,确保督查“有据有为”。严格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各村村委会、国道沿线等重点单位和区域进行逐项督查,尤其对禁烟标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内容、志愿服务岗等加强督导,形成督有方向、查有内容、改有依据的良好格局。
改进方式方法,确保督查“有规有矩”。对督查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物品陈旧、志愿服务岗脱岗等问题,即刻下发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时跟进,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有令不行的查责任,紧催勤促,真查实督,确保把创城工作的每个细节落到实处。(红古区红古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