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等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
依法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吗经济法判断题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经济法中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
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因此说,抗辩权的整体框架基本上来自大陆法系。另一方面发生原因。
经济法中什么是抗辩权 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 证人 。
关于经济法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一般都有履行顺序,就看双方怎么约定的,比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约定先交货,后付款,那就有一个履行顺序问题,在对方没有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不付款。如果双方约定同时付款交货,那么双方都有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一方履行义务是以对方先履行义务为前提的情况下,就有了先后履行顺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应该就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依法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吗 经济法判断题 不对。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两次通知后才能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且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回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的,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就无权解除合同。一、《合同法》总则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人在履行不安抗辩权时,应当负有举证和通知两项法定的附随义务:(1)举证义务。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举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因而绝不允许其任意借口对方可能没有履行能力而随意中止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通知义务。虽然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该当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1333339656361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为了让对方知悉一方已中止履行的事实,以免其因此而遭受损害,并让其考虑设法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以消灭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方符合以上适用条件,即取得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将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何种影响,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一)第一次效力先履行方可中止。
不安抗辩权怎样行使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几道经济法题简答题1、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2、说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异同。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