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已经做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环保局做了批复,是否等于办理了环评手续? 如果环保局批复为合格,就是办理了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扩展资料: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上适应所有。
请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报告表的区别 区别如下2113: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5261应当编制4102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1653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4、法律效用都一样,只是篇幅格式,内容的详细程度不一样,收费也不一样。扩展资料: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一部分。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3年09月18日批准,1994年04月01日实施。本次为第一次修订,HJ 2.1-2011 代替HJ/T 2.1-1993,2012-01-01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 2.1-93)废止。2016年12月8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是对HJ2.1-2011的修订,是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6日批准的。参考资料: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实际产量超过环评产量多少要求重新做环评?哪个法规中有相关要求?
当建设项目周边发生变化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否要进行修改? 我觉得不用,环评是评价该项目建成之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该项目必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来降低该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但是该项目没有发生变化,或者工艺等方面的变化,或者环保设施的变化时,不用重新环评,但当生产工艺发生变更,规模变更等时,要重新环评!
环保局下发文件,今年十一后环评自主验收是什么意思?流程有哪些? 2019年8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下是《办法》内容摘录,需要企业方注意的部分。总则第二条【编制主体】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第三条【相关方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编制单位界定和能力建设】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按照能力建设指南开展能力建设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