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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结算审计时综合单价可否调整

2020-10-06知识12

投标工程决算审计时发现综合单价有误怎么办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工程,工程结算审计时发现有一子项综合单价有误,(原因是预算员编制投标书时出现小数点失误,致使该子项综合单价高了),审计部门可否进行下调。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结算审计时综合单价可否调整

请问,清单综合单价是否能调整? 08清单 结算规定4.8.4 分部分2113项工程量5261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4102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1653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也就是说结算的时候可以调整综合单价。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是和特征描述不符合。若是清单项目的特征不符合按照以下约定调整“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但是我看你说是清单里的某种材料没有用,1:如果是定额工料分析出的材料。你又有证据说没有用,那么先收拾监理,看他们在相关资料的检验批是不是签字了,签了又没做,或者用其他材料代替了,在结算中当然给它弄掉,应为工程量清单中规定是按实结算。但是一定要有证据。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结算审计时综合单价可否调整

清单结算,固定综合单价,如果投标时个别项目综合单价太高,财政审计能通过吗 没有事的,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结算审计时综合单价可否调整

施工方的投标综合单价审计部门有权利修改吗 很好理解。视实施阶段和情况:合同授予及结算(含双方清标)阶段,依据相关规定可以修正或调整投标综合单价的不合理计价,其他的不可以。

在做结算审计的时候,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

审计调整了固定综合单价 采用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合同里规定固定价格合同,审计结算时,审计单位将我们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调低了两项,致使合同价低于中标价30多万,我们不同意,审计不予更改,理由。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这个是相对的;从施工单位角度:如果可以下调这个单价,你就问他,减钱的项目认了,那么加钱的清单项(因为现场做的复杂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或者增加其他工作内容的)。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费2113用不同:固定综合5261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4102材料费、机1653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扩展资料: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参考资料来源:-固定单价合同

建筑工程中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综合单位能否改变 查过很多,也吃过这方面的亏:1、深圳一般固定单价合同不能调整单价。2、除非变更价款有另行约定。3、工程量一般按实结算,可大可小。4、工程量结算时最好做大,不然审计一样砍死你。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结算按投标价格加超出6%的变动做。甲方没有确认的增项,先做进去。

#综合单价#施工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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