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为什么影响社会福利? 在现实生活中,垄断竞争的市场组织在零售业和服务业中是很普遍的,如修理,糖果零售业等。在垄断竞争的生产集团中,各厂商的产品是有差别的,厂商们互相之间的成本。
影视播放行业如果被垄断,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啊? 影视剧的一些优质资源组合模式也开始屈服于“流量变现”的经营模式。操盘者未必相信,但鼓吹者认为流量不但可以代表观众,还可以代表传播价值和市场产业价值。这一商业模式下有个基本问题,人气流量如何估值?或者说,演员身份之外的明星和文本之外的大IP、流量和人气到底值多少钱?虽然“大流量等于票房大片”的套路在电影圈很快宣告失败,但在电视剧市场,这一模式似乎屡试不爽,流量明星成为“行业天价”,最后恶化到市场问题只能用准行政手段“一限了之”。那么,当下中国,有一个所谓的大IP作者有超过15万的“死忠活跃粉”吗?有一个所谓超人气明星有超过150万的“死忠活跃粉”吗?以鹿晗为例,他有5000万的微博粉丝,但粉丝后援会的微博关注数为105万,后援会贴吧关注数是40万。很显然,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没有。所谓的流量明星,都有所谓的“核心粉丝”帮忙营销、可以炒热一个话题,但都撑不起一部剧、一部电影。市场不买单,“天价”就会有价无市。市场以观众为基础,“粉丝”并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却依然是明星多于演员、IP多过作品?这是因为在这一个TO B为主的市场,代表观众的收视率和播放量被“人为污染”了,好坏已经失去了客观标准。“数据造假”的问题如果不。
我是一个普通商家,现在美团和饿了么的抽成这么高,基本都不能承受了,为什么没有一个新平台出来打破垄断? 我也是美团外卖平台的商家,我发表一下我这几年与美团外卖合作感言。外卖平台没有进入市场时候小店生意一天营业额在2500-3000元左右,那年美团进入市场小店正在装修,待装修好了找业务员时候,美团业务员看到小店面积很小等等等不不在乎小店,等小店开张那天新老顾客前来吃饭,美团业务员才看到小店生意很好,就赶紧办理网铺,刚入驻时候美团又送袋子和一次性环保盒和推广等等等,刚开始活动补贴很大,抽成百分之20,满20减5(本店承担1元,美团承担4元)和满50减20(本店承担5元美团承担15元),本店新客立减1元(美团承担),配送费3元,首次新用户使用美团用户立减15元(美团全部承担),等等等,经常做活动。半年过去了美团在所城市做的很出色,但由于出色美团外卖各种方法活动补贴提高满20减5(本店承担3元美团承担2元,满50减20本店承担10元美团10元)等本店新客立减由自己承担,配送费也提高至4元(下雨天6元)首次新用户使用美团立减15元(商家承担10元,美团承担5元),但是由于感觉还能赚点钱也就没在乎(只是有一些活动缩小了,有的不划算就撤销了),后来又催我做什么周三半价(选几个热销菜做半价提高单量什么的,这是直接性不赚钱的),做完之后什么特价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