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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是书吗 求书!《唐律疏议笺解》电子版。考试要考唐律……或者是其他的详细解释唐律的也可以啊,一定要有译文

2020-10-06知识25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唐律疏议》与边境安全;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 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第十篇《杂 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唐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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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唐律疏议卷 第一 名例律(总书)的白话文翻译,谢谢 名例凡七条「疏」议曰: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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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全文翻译成白话文的,在哪里找啊? 《唐律疏义》是唐朝在随律基础上修改的,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司法大臣祥细修改编制的法律书,这本书成为了后世帝王基本沿用的律法书,即使更改,也不离其大纲。至于全译白话文的书哪里有卖,很抱欠,现在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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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可以帮我翻译一下《唐律疏议》的一小部分吗?拜托拜托~~谢谢~~~ 哪位大神可以帮我翻译一下《唐律疏议》的一小部分吗?拜托拜托~谢谢~【疏】议曰:「官文书」,谓在曹常行,非制、敕、奏抄者。依令:「小事五日程,中事十日程,大事二十日。

求书!《唐律疏议笺解》电子版。考试要考唐律……或者是其他的详细解释唐律的也可以啊,一定要有译文 中国2113法制史:唐朝的法制(已经发到你邮箱)基本内容5261一、《唐律疏议4102》—礼法统一的法典1.《唐律》的修订过1653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1)《武德律》。唐高祖李渊(公元618~626年)于武德四年命裴寂等以《开皇律》为准,撰定律令,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奏上,是为《武德律》,这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共12篇500条。(2)《贞观律》。唐太宗即位以后,鉴于《武德律》不能完全符合当时的需要,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始告完成,称为《贞观律》。《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注意:《贞观律》的修订长达11年时间,对《武德律》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贞观律》的修订,基本上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2.《永徽律疏》的颁行(1)制定:《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封建 成文法典,也是中国现今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的古代刑律。《唐 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在修改唐初《武德德。

什么是唐律疏议 楼上说的都对,就是复杂了 简单说就是唐朝的一部法律,在加上一些对它的解释,在元朝正式叫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是一本什么

《唐律疏议》是谁写的啊?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三十卷 唐·长孙无忌等编《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公元653年)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律”字始,故又称为。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作为一部以“礼法合一”著称的法典,儒家的“仁道”精神在《唐律》中也有充分体现。儒家的“仁道”精神反映的是人对人的仁爱之心,表现了对他人的关爱和尊重。律疏说:“平其徽纆,而存乎博爱。徽纆,捆绑罪犯的绳索,此代指刑罚。“平其徽纆”指追求刑罚的公平。“存乎博爱”是说司法要体现一种“博爱”精神。应该说,上述两句话最能代表唐代统治集团所提倡的“仁道”司法理念。2、《唐律》还规定了“权留养亲”的制度,以彰显儒家的孝道精神,当然也符合“仁道”原则。律疏说:“犯流罪者,虽是五流及十恶,亦得权留养亲。并认为这是当事人蒙受“皇恩”的表现。该制度作为一项司法制度,实际上是将儒家传统的“仁道”观念进行了制度转换。3、《唐律》中有关老幼废疾减免刑罚的规定,也反映了一种“仁道”精神。《唐律》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律疏解释说:“若老小、笃疾,律许哀矜,杂犯死刑,并不科罪;伤人及盗,俱入赎刑。以“哀矜”即同情的态度对待老幼废疾犯罪者,使其免于刑罚的追究,当然是一种“仁道”司法理念的反映,体现了儒家尊老爱幼、关爱弱者的道德观念。4、本文从三个方面考察了《唐律疏议》中的司法思想。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唐朝#法律#贞观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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