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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 | 唱出心中的哈尔滨新区之歌

2020-07-20新闻16

为庆祝哈尔滨新区批复五周年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获批一周年,进一步叫响哈尔滨新区品牌,展示新区文化内涵,扩大新区影响力,增强新区聚集力,哈尔滨新区面向全国开展“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主题及形式

聚焦哈尔滨新区元素,展现哈尔滨新区自然风光、社会人文、经济发展、时代风尚;词曲内容形式不限,应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易于传唱的艺术高度。

奖项设置

1.特等奖一首、奖金10万元(词4曲6);

2.一等奖三首、奖金各5万元(词4曲6);

3.二等奖五首、奖金各3万元(词4曲6);

4.三等奖十首、奖金各1万元(词4曲6)。

未达标可空缺。

评选方式

聘请词曲专家对征集作品小样进行专家评选,利用网络对初选歌曲进行社会评选,结合专家和社会评选情况,确定奖项等次,确保评选出作品的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和传唱度。

有关要求

1.征集作品应提供完整电子版曲谱和歌词,并制作成MP3或WAV格式小样上传到指定邮箱;词曲也可单投。

2.征集作品类型、风格、体裁及表现形式不限,歌词简洁易懂、雅俗共赏,感情真挚、平实入心;旋律优美流畅、朗朗上口、易唱易记、易于流传。

3.征集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4.征集作品须为原创完整作品,不可节选,投稿前未在任何场合公演,严禁抄袭剽窃,如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获奖者须签署原创作品著作权承诺函。

5.组委会在评选结果未公布前对参赛作品严格保密,对获奖作品拥有修改权和使用权,署名仍为原创作品作者。

6.参与征集作者需填报《“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词曲作者亲笔签名的《“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著作权承诺书》,由多个词曲家参与创作的征集作品,须选择一名代表参赛。

7.组委会有权对征集作品制作成视频、音频文件,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推广,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组委会索要相关费用。

8.参与征集作品词曲作者需提供生活照一张(JPG或PNG形式,大小在2M以上),照片以参赛者姓名命名。

9.征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5日。

权益约定

1.组委会及其所授权的使用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发表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词曲作者享有著作权。

2.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凡参与作品征集的词曲作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权益约定。

作品报送

1.《“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哈尔滨新区相关资料可到邮箱xqjp_download@163.com下载红旗邮件中“新区江畔歌曲征集”文件,邮箱密码xqjp2020。

2.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报送时不得重复和超数量报送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对超数量报送作品作无效报送处理。

作品报送邮箱:307130992@qq.com

评比规则

为做好“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评选工作,真正评出艺术创作严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创歌曲,制定本规则。

1.征集作品应体现中国当代主流价值观、切合时代旋律,积极反映新区自然风光、社会人文、经济发展、时代风尚的思想内涵和精神追求。

2.征集作品应反映新区成长的脚步,感受新区律动的激情,诉说新区奋进的故事,旋律优美上口,利于传唱推广。

3.征集作品应提供完整电子版曲谱和歌词,并制作成MP3或WAV格式小样。

4.征集作品类型、风格、体裁及表现形式不限,歌词简洁易懂、雅俗共赏,感情真挚、平实入心;旋律优美流畅、朗朗上口、易唱易记、易于流传。

5.征集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6.征集作品须为原创完整作品,不可节选,投稿前未在任何场合公演,严禁抄袭剽窃,如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获奖者须签署原创作品著作权承诺函。

7.组委会在评选结果未公布前对参赛作品严格保密,对获奖作品具有修改权和使用权,署名仍为原创作品作者。

8.参与征集作者需填报《“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词曲作者亲笔签名的《“新区江畔”原创歌曲征集活动著作权承诺书》,由多个词曲家参与创作的征集作品,须选择一名代表参赛。

9.组委会有权对征集作品制作成视频、音频文件,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推广,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组委会索要相关费用。

10.参与征集作品词曲作者需提供生活照一张(JPG或PNG形式,大小在2M以上),照片以参赛者姓名命名。

▏图文来源:哈尔滨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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