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正常损失的进项可以抵扣不

2020-10-06知识10

请问非正常损失进项税为什么不能抵扣?

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正常损失的进项可以抵扣不

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正常损失的进项可以抵扣不

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其余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损失部分对于的进项税要转出,连同损失部分一起计入营业外支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正常损失的进项可以抵扣不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进项税为什么不可以抵扣?如果货物已经购进,且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货物被盗后,那 因为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是全部的增值税由最终的消费者承担。由于发生了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纳税人就成了实际的消费者,必须承担该货物的全部增值税,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增值税不准抵扣进项税的“非正常损失”是指? 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实施办法规定了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扩展资料非正常损失的范围:现行政策对非正常损失进行了限缩解释,将其局限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这样的话在通常意义上的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之间就存在一种特殊的损失,就是不可抗力,诸如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损失。从民法的角度看,这部分的损失无关乎责任,只关乎风险,能做的要么找保险公司,要么自认倒霉。而这部分的损失虽然也没有产生价值增值,但是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的照顾。因为这些不可抗力。

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是不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管理不2113善造成损失不可以抵5261扣进项税,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4102营过程中正常1653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2、其它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扩展资料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

#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抵扣#宏观经济#增值税纳税人#销项税额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