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新购电动车20多天修3次

2020-07-20新闻15

本报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吕安琳)近日,市民张女士向九江报业融媒平台反映,她在沙子墩附近的一家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可骑了不到一个月,就因为各种小问题修了3次,修理后该辆电动车的质量始终无法让张女士放心,于是向商家提出了退货退款申请,可商家却表示只能修不能退,为此她感到十分无奈。

张女士说,6月17日,在浔阳区沙子墩附近的一家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价值3280元的电动车,购买使用后发现小问题不断。6月17日至7月1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电动车修了3次,维修原因分别是:码表乱码、轮胎处线路外露、充电显示灯不亮,“短短20多天,就坏了三次,让我十分担心这辆车的安全质量问题。”张女士表示,虽然商家将电动车修好了,但出于安全着想,她还是向商家提出了退货退款申请,可商家却表示只能修不能退。

张女士不认同商家的回复,于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了此事。就此事,市监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协商结果,如半年内张女士的电动车出现非人为的主要部件问题,可进行退换处理。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中没有明确电动车的“三包”内容,套用轻便两轮摩托车的相关规定,“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或行驶6000千米,超过其中一项,则“三包”失效;自售出后第8日至15日内,车辆出现整车、发动机、气缸体等性能故障时,由购买者选择更换或修理,销售者应当按购买者的要求进行换货或修理;自售出之日起超过15日,出现整车、发动机、气缸盖、曲轴体等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购买者更换摩托车。张女士的情况,可根据商品的“三包“售后服务和双方协定为准。

另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首先应保管好相关保修凭证,若在“三包”期限内需要维修时,需出示相关凭证。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