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什么意思求大神指点
金刚经四句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的意思?我解释的不知道完不完整? 出自金刚经。南2113怀瑾讲解【一切有为法。如5261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4102。1653】这是金刚经最后一个四句偈。金刚经有好几个四句的偈,「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等等,共有两三处地方。所以有人提出来,金刚经中所说的四句偈,究竟指的是那个四句偈?那四句都不是!这四句偈,离经而说是指空、有、非空非有、亦空亦有。假如一定要以偈子来讲,非要把它确定是那四句不可的话,你就要注意金刚经所说的:不生法相,无所住。非要认定一个四句偈不可,就是自己生了法相!所以说都不是。这才是「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才能讲四句偈。有为法与无为相对,无为就是涅盘道体,形而上道体。实相般若就是无为法,证到道的那个是无为,如如不动;有为的是形而下万有,有所作为。一切有为法如梦一样,如幻影一样,电影就是幻。泡是水上的泡沫,影指灯影、人影、树影等。佛经上譬喻很多,梦幻泡影,水月镜花,海市蜃楼,芭蕉,又如犍达婆城,就是海市蜃楼,如阳□,太阳里的幻影等。年轻的时候学佛,经常拿芭蕉来比,我说芭蕉怎么样?雨打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这是古人的一首诗,描写一个教书的人,追求一位小姐,这位小姐窗前种。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何解 您好:2113说简单点,《金刚经》中这段5261偈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4102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1653.”,实际是世尊给上根利智的学佛人宣说的修学之法;顿悟之法。“一切有为法”是指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所谓“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即“六根”能够接触到的一切事物、思维等,当然也包括您我目前的探讨行为。那这一切“有所作为、无所作为”是什么状态呢?世尊告诉我们实际都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但是,这一切“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在我们凡夫的知觉世界里是真实的啊?没有梦幻感;没有朝露电光之感啊?不过,不要紧,世尊深知凡夫这种感知状况。当然,一闻偈语当即就悟的学佛人,值得我们羡慕、赞叹,可是,一时不能得悟之人怎么办呢?那当然得慢慢来啊,所以世尊给我们需要渐悟者宣说了方法:“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也就是说让学佛人暂且在思维中把生活中的一切“有所作为、无所作为”都主动看做“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就这样时时刻刻对自己行为、思维进行“观照”,循序渐进,终会观察到世事无常;观察到自己或他人及众生的高兴无常;痛苦无常;烦恼也无常;等等无常,进而慢慢认识到;充分的认识到;非口头。
如何理解《金刚经》的这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回答 生活经验的问题。如来善喻,这些都是他坐在野外的菩提树下所见所想。你想想如果是你坐在野外的树下会看到什么?有看过下雨时的水洼吗?。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一切依靠2113因缘而生的法,都5261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4102不可琢磨,1653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其中一切有为法,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作如是观”是一个成语,读音是zuò rú shì guān,泛指对某一事物作如此的看法。这是佛学术语,出自于《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扩展资料:如是观,见《金刚经》结尾“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意思是说,佛教徒应持这样的观点:所有事物现象,都是空幻的,生灭无常的。“如是”是指示代词,犹言如此,是这样。在佛经中,“如是”往往特指佛说的教义。过去注经者或谓当理为“如”,无非为“是”;或谓“真空”为“如”,“妙有”为“是”。应作如是观,教化于人,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都要以如同梦幻和闪电一样虚幻和短暂的来看待。不要执着它实有而紧握不放,不要渴望它永远不会变动。要这样想才可以解脱,没有痛苦。这是持诵《金刚经。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金刚经》中的2113一句很有名的偈语。佛陀用几5261个譬喻说明了“一切有为法4102”的真相。通俗解释是:一切1653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不可琢磨,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一般。所见、所闻、所感受的,好似真实,可是一睁眼,却如晨露消失无影。有为法如“幻“,好像魔术,能变出千奇百怪的事物,却不真实;有为法如“泡”,水上的泡沫,美丽却短暂;有为法如“影”,影子是假的,不是真的;有为法如“电”,速度很快,刹那即逝;有为法如“露”,太阳一出来,露珠便消亡了。扩展资料一切有为法是佛学术语,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一切的观法中,最最重要的观就是观无常,刹那刹那变;观苦。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金刚经》2113中的一首偈子。字面5261意思:一切因缘和合而生的事物4102,都是不真实的、1653不永恒的存在。如梦,如幻,如露,如电,应当这样去体会、观察、了解这个世界。深层次意思:一切人、事、物、境界等等都是法。凡是有生有灭的法,都是有为法。比如人有生、死、病、老,植物有生、住、异、灭,矿物乃至星球有成、住、坏、空。你找不到一个不生不灭的东西。接下来佛连用梦境、幻术、水泡、影子、露水、闪电这六种我们熟悉的事物来形容有为法,告诉我们应该像看这六种事物一样来看待世间的一切。常常这样观想,看破真相,放下对一切人事物的执著,放下有为法,才能证得无为法,最终达到不生不灭的境界,回归到自己的佛性,圆满成佛,方才究竟扩展资料:《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来自印度的初期大乘佛教。因其包含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在般若系大乘经中可视为一个略本;本经说“无相”而不说“空”,保持了原始般若的古风。本经六种译本中,通常流通的是鸠摩罗什的初译。如印顺法师所说,此后的五译是同一唯识系的诵本,比如菩提流支、达摩笈多等,都是依无著、世亲的释本译出;只有罗什所译为中观家(般若系)的诵本。又如吕澄说,罗什传龙树的般若学,。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是什么意思
如何理解“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句话? 所有红尘(入世)一切法,皆属有为,纵得世间人生福不过是做梦、是幻觉、是气泡、是影子、是露水、是电闪,不要看做是实有,是不会永远长久的。只有万法不存,空去,本性为真实,才会慧生而还原。
“一切有为法 有如梦幻泡影 如梦亦如幻 如露亦如电 当作如是观”怎么解释? 这句话出自《金刚经》,要理解它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有为法和无为法.有因缘造作之法,叫做“有为法”,无因缘造作之法,即叫做“无为法”.这样说可能还是不容易理解,我就说说我自己的理解吧,有为法是因缘造作而成,其中有着因果缘法,是因外界条件而形成的一种存在,形成事物的因缘造作的条件消失了,有为法就会跟着不存在了.而无为法就是无因缘造作的理法,也就是无生灭变化而寂然常住之法,是永恒存在的真理,不因为其他事物的变化而消失,如庄子所说的无所待.“一切有为法 有如梦幻泡影 如梦亦如幻 如露亦如电 当作如是观”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一切因缘造作的事物,现象都如梦幻泡影般的虚幻不真实,也是不能长存的真理.我们应作如是观.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神马都是浮云,不要太在意了.姑妄言之,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