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回复请求权有何不同。 占有返还请求权,又称占有回复请求权,是指占有被侵夺时,占有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及其继受人回复其占有返还占有物。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之规定,需要与之区分的应该是《物权法》第34条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后者的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不适用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前者只需是占有人即可,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自侵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中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相关条例是什么? 权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都有保护物权的功能。但两者并不是同一性质的请求权,物权返还请求权是所有人以及其他物权人依法享有的要求无权占有其物或侵夺其物的人返还该物的请求权。基于物权的绝对性、支配性、排他性而衍生出来的一种请求权,起作用主要是使物权效力得到维护。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夺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占有保护请求权基于占有事实,如租用、借用等事实,其作用仅仅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的权利归属问题。其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物权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二、物权返还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三、物权返还请求权,于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以一般诉讼程序为之,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之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四、因物权返还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更为有力,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物。
占有保护请求权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二者的关系。比较二者的异同 你是想解决问题,还是想拜师学艺啊,正好我也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