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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提交后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2020-10-05知识12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专利局可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外观专利提交后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有什么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 33 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范围以申请时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为准,申请人对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无论是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的主动修改,或者是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后所进行的被动修改均应当遵循该规定。对于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范围进行的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通知申请人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 33 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仍然超范围的,专利申请将被依法驳回。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只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描清,涂覆不能予以保护的文字,或对视图的明显差错和不一致进行改正。任何主动修改或补正都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或表示的范围。主动修改或补正能否被接受由收审查员决定。主动修改或补正应使用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说明修改、补正的文件名称、页数、位置及修改理由;被修改部分应打印在替换页上,附在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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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进入实审的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外观专利提交后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专利局后还能修改吗? 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后,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对专利文件修改总的原则是修改不能超范围,即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还能修改吗,我们经常会遇到专利文件申请提交后发现有缺失不完善,想要进行修改。但是,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还能修改吗?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内容。

外观专利申请问题:补正通知后补正已提交,但发现补正的还存在错误,这时还可以提出主动修改吗?

我的外观专利证书已经拿到了,但是发现专利名字不对,可以改吗?怎么改?多少钱? 1、是您当时提交的名称不对,还是专利局把您名称给改了?2、您可以先问一下,也随便了解一下更改名称的程序,如果不是您的原因,更改名称应该不用花钱的。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初审阶段可以主动修改吗 发明专利主动修改的机会有两个:专利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修改,但是有时间及修改范围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第二款: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申请文件所有修改,都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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