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就得退市吗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低于10%,则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上市公司股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交易,暂停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终止其交易,为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在上述期间提出改正计划并报交易所同意后恢复交易。
公司上市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扩展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
在不同的地方上市有何区别 1、财务要求不同。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对非美国的企业盈利要求上市前两年,每年税前收益为200万美金,最近一年税前收益为250万美金。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企业上市 前3年的累计。
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有那些?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
所谓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就不属于完全100%持股? 上市公司不可能属于某个机构或者个人100%持股。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国内的公司类型很多,既有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个体户。按照国内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必须经过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司需满足股份人数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既可能是上市公司,也可能是非上市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求是2年以上20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公开发行股票,而且股东人数需超过200人,也即成为所谓的公众公司。同时,股本4个亿以下的股份公司,必须保证社会公众持股不低于25%,股本4个亿以上的,必须保证社会公众持股不低于10%,否则就要强制退市。从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和限制看,上市公司不可能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100%持股,一旦不满足股东人数要求限制,要么在限制期内改正,要么会被退市。
公众持股低于25%后,一般会发生什么事情?请问,当公众持股低于交易所的最低标准(比如25%),但是公司业绩尚好,此时会发生什么事情?是否会可能导致退市,公众股东大幅。
H股上市公司公众持股人数不少于多少人
股权分布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4亿股以下的,社会公众不得低于25%;4亿以上的,不得低于10%。本题中1亿股本,公众股至少在2500万股,所以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即日起上市公司要在一个月内作出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百分八十以上的股票,是不是要私有化? 根据相关的规则,如果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而此时中小股东基本上失去了流动性,买卖的自由度也会大打折扣。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存在全面要约收购行为,且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过高的情况,可以进行私有化,而上市公司私有化,尤其是主动私有化,还是比较利于企业进行更好的资源整合,增强企业的核心价值,这也是一种资本运作的良好手段。不过,对于投资者而言,一旦上市公司需要私有化,那么作为公司股东,可以有权利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绝对高,超过了规定上限,那么上市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了,此时私有化退市也将会成为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