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吗? 《招标投标法2113》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5261以要求41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1653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即不得被补充、修改,这是一条基本规则。但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则应通知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说明,以确认其正确的内容。对于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允许投标人补正。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的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然而,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仅仅是对上述情形的解释和补正,不得有下列行为: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如,投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内容,澄清的时候加以补充;投标文件规定的是某一特定条件作为某一承诺的前提,但解释为另一条件,等等。改变或谋求、提议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所谓改变实质性内容,是指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技术规格(参数)、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这种实质性内容的改变,目的就是为了使不符合要求。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能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说明吗 招标相关的很多法规均有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如下: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
招标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什么是内部招标、外部招标、招标备案?
什么是招投标的澄清文件 一般意义上的澄清文件指,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避免出现歧义而出具的澄清说明,澄清文件算作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资料: 招标澄清 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要求业主。
修改招标文件? 可以,但是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各种问题。修改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在法定的时间里,招标人有权对已经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拥有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的权利是必要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由于受到所获得的信息、时间、经验、专业知识的限制,招标文件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如果使用错误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必然会影响招标的效果,甚至导致招标失败。因此招标人可以出于任何理由,主动地或者根据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要求,对一些条款表述不清,或者容易产生误解的内容,甚至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错误,可以在本法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本条对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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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几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2113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5261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4102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1653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项条款是针对招标人提出的,并未对投标人有明确时间要求。扩展资料招标文件的目的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参考资料来源:-招标文件
一个完整的招投标流程是怎么样的? 招投标基本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