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数评估法 综合指数法是利用一种规则将数据无量纲化,然后区别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并采用某种方法赋予一定的权重,然后加权计算得到综合指数,主要有三种形式。。
多因素评价法的综合评价分析指标值的计算方法 主要有打分综合法、打分排队法、综合指数法、功效系数法等。
综合指数法的计算问题 计算总指数的基本方法有综合法和平均法两种。由综合法计算的总指数称为综合法指数,由平均法计算的总指数称为平均法指数。综合法指数是通过两个综合总量对比来综合反映多个个体的总变动程度。其关键在于引入同度量因素以解决多种不同事物由于不同度量而不能加总的问题,得到一个可以加总的综合总量,然后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某一时期,使不同时期综合总量对比的结果只反映所研究指标(指数化指标)的变动。平均法指数是对个体指数进行加权平均来综合反映多个个体的变动程度。其关键在于选择哪一种平均方法以及权数的确定。二者都是计算总指数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特的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又存在变形关系。根据计算综合法指数的一般原则,数量指标综合法指数可以变形为采用算术平均法、以基期总量为权数的平均法指数,而质量指标综合法指数可以变形为采用调和平均法、以报告期总量为权数的平均法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