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写明了离职日期,但公司要求提前走人 不合法,劳动者依法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这一个月是劳动者寻找工作,完成交接的时间,这个月的工资属于劳动者的可期待利益,在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辞职报告写明了离职日期,但公司要求提前走人 上个月上交了辞职报告,写明10月15日离职。但现在公司回复我要不就留着继续工作,要不就直接走人,这是合理的吗?公司要求你提前办理辞职手续走人是依法办事,合理的。。
提出离职,并在离职报告中写明离职日期之后,公司会因为年假的关系要求提前走人吗? 离职报告中写明了离职日期,公司会因为年假的关系要求提前走人吗?一般来说都不会这样来处理的,因为年假是员工自愿申请休假,如果员工没有主动申请休年假的话,公司在结算工资时,会按正常的薪资补偿给你。但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实际会要求员工休完年假的。员工在离职日未到之前,己经不愿意干活了。米哥曾处理过这样的情况,某个员工打了离职报告,然后最后的离职日期还差半个月没有来到,此员工心想反正辞职了,基本上就是到处乱晃悠,就做事找不到人,找到人也不愿意干活的那种状态。在这种情况要对他进行违纪解雇处理了,但后来了解到他本人还有10来天的年假,就找他谈话,让他主动把年假休了。这样,他可以提前走人了,公司也不用再补他年假的薪资了。员工的交接工作已做完,工作上基本上无事可做。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安排的顶替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工作也已经做完,辞职员工的无工作坐位或是整天无事可做,可能还会影响到其他员工的工作情绪的状态下,公司和上司会主动找员工谈,让他把所有的年假休完,不用再来上班。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如果辞职员工能坚持工作到最后,公司也不会吝啬和在乎你几天年假的那点工资,会按你存余的年假天数补发给你的薪水。
辞职报告要写明离职日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