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犯罪学饱和法则菲利 犯罪饱和论的定义是什么?

2020-10-05知识14

刑法人物问题 菲得: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6055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先前曾是龙布罗梭的学生,后转为刑事社会学派,是刑事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刑法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犯罪三元论:他放弃了刑事古典学派“自由意志”与“行为选择”的观念,认为,某人犯罪,绝非由于自愿,而是必然存在另外的原因。他将导致犯罪的原因分为三类:人类学因素(生理、心理、种族方面的个性特征)、自然因素(气候、土壤状况、昼夜相对长度、四季平均气温、气象情况、农业状况等)和社会因素(促使人们生活不诚实、不完满的社会环境)。这些原因可以说是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表征的描述,其理论特色是“综合作用”。反对仅用其中某一类去解释犯罪,与其师龙氏有别。提出“犯罪饱和法则”来解释社会全部犯罪。认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原因十分复杂,在一定的条件下,它的产生具有某种必然性。对于犯罪,不能指望通过刑罚予以消灭,而只能尽可能地将其控制在不危及社会根本生存条件的限度之内。大部分犯罪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尽管“犯罪饱和”。他也主张刑罚个别化,对待犯人及预防犯罪,要对症下药。二、身危险性与犯罪类型说:在研究和理解。

犯罪学饱和法则菲利 犯罪饱和论的定义是什么?

把统计学的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谁? .统计学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通过早年对法国刑事司法统计及意大利监狱、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类理论。菲利将犯罪人分为五类:①天生犯罪人。指龙勃罗梭认为自己已经识别出来的那种各代遗传类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种精神病的临床形态,甚至连我们的现行刑法也予以承认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称“机会犯罪人”,指“没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后天获得的犯罪倾向,由于经受不住个人状况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诱惑而犯罪的人。④激情犯罪人。这类犯罪人一般都是过去表现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质、多血质并且容易激动和过分敏感的人。⑤习惯性犯罪人。是由于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习惯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还对“天生犯罪人”与“偶然犯罪人”、“激情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说明,但同时又强调,各种犯罪人划分的标准是相对的,仅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2.犯罪原因三元论。通过对法国犯罪统计资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理论,并在《对1826-1878年间法国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对其犯罪原因三元论做出概括。菲利将人类的犯罪原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

犯罪学饱和法则菲利 犯罪饱和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饱和论的定义是什么? 是犯罪社会学家菲利在其名著《犯罪社会学》中提出的论点。他认为犯罪是多种原因的结果,这些原因可以分为个人的、地理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当社会孕育的这些犯罪原因达到一。

犯罪学饱和法则菲利 犯罪饱和论的定义是什么?

简述加罗法洛的犯罪学思想 选B。加罗法洛提出自然犯和法定犯区分。菲利提出的犯罪原因三元论,和犯罪饱和法则。龙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论。。? 2020SOGOU.COM 京ICP证050897号

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的概念? 应该是犯罪饱和法则,被称为菲利“最重要的犯罪社会学结论”。“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化学科学种“饱和定律”的启发下对犯罪资料进行了统计研究而得出的。包括犯罪的周期性波动和犯罪的周期性增长。犯罪饱和法则认为在一定的社会下,犯罪是衡定的,就像在一定的液体中,一定的温度下,只能溶化一定的溶质,所以在一定的社会犯罪不多也不少。除非当社会发生激烈的变化和冲突,犯罪才有可能爆增。

什么是“刑事人类学派”?什么是“刑事社会学派”?什么是“行为人中心论”?什么是“人身危险性论”?什么是“保安处分”?什么是“不定期刑制度”?谢谢大家。

西方国家刑罚制度的特点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西方国家刑法中的刑罚目的刑罚目的是西方国家刑罚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刑罚目的问题西方学者中的不同学派分庭抗礼,见仁见智,提出了不少颇具价值的观点。〈一〉报应主义的刑罚目的刑罚的报应目的是指刑罚是作为对犯罪的一种报复、回报而存在并付诸实施。报应主义的刑罚目的观认为,犯罪是一种恶害,刑罚的内容是痛苦和恶害,对犯罪科处刑罚是基于报应的原理,亦即以恶害报应恶害。报应刑论中的绝对报应刑论主张,报应刑理论是一种回溯性的惩罚理论,刑罚只是由于已然犯罪才被科处。刑罚只能是报应,除此之外,作为报应的刑罚本身不具有也不应当去追求其他任何目的。报应刑论的具体主张可进一步分为神意报应主义、道德报应主义、等量报应主义、等价报应主义和法律报应主义。神意报应主义在西方进入中世纪以后曾占据主导地位。神意报应主义认为犯罪是违反了神的旨意,因此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应受到神的惩罚,神意报应主义以神的旨意作为报应犯罪的理由,并认为国家是神的代理者,国家对犯罪适用刑罚是秉承神意给予防罪人以报应。神意报应借用虚幻世界的神之旨意诠释现实社会的刑罚,其立论之荒谬是显而易见的。西方近代历史上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创始人、著名。

急求《犯罪学》历年自考试题答案 就要考试啦.习题做了好多了但还没有找到习题的答案呢?哪位仁兄能帮下不胜感激 全国2007年10月犯罪学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犯罪学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