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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扒门事件中罗某违反 如何看待高铁扒门事件中女主受到的处罚?

2020-10-05知识2

如何评价合肥高铁扒门事件? 相关问题如何看待女教师阻拦列车发车和2220次列车为日本人赶飞机临时停车?2018.1.5合肥G1747次列车,一…

高铁扒门事件中罗某违反 如何看待高铁扒门事件中女主受到的处罚?

高铁扒门女子已被停职,但当事人说她只是在火车站犯了错,单位凭啥停她职,你怎么看? 罗海丽扒车门,阻停动车发车,其实真算不得什么。比起朱晓东杀妻,莫焕金放火,陈世峰杀人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明显要轻得多。但,扒车门这件事性质上远比以上三起犯罪要严重,危害结果也要大得多。杀人犯罪再恶,恶不过几条人命,它危害的是某个或某几个人的生命安全。但,扒车门虽然情节轻微,但它威胁的是数以千计的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整条轨道的交通秩序,牵一发而动全身。扒车门事件最令人震惊的其实不是罗海丽的疯狂,而是铁路乘警执法的乏力,铁路公安的法盲以及社会大众的权利淡漠。中国每年乘坐动车的人数数以亿计,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理智、守法,罗海丽只不过是第一个跳出来扒车门的人,但她一定不是唯一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我们从来不敢奢望下一个罗海丽永不出现,也从来不应该侥幸每次出现类似状况都能平安。所以,解决类似问题的出发点从来不在违法者,而在执法人。如果作为执法者的铁路乘警永远是这种强度的执法,那么作为乘客,我们只能自求多福了。我们只能期待下一个罗海丽不再出现,期待每次车门被扒都不出现事故。罗海丽敢扒动车首要原因在于她未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对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缺乏清晰认知,无知者无畏。但中国有。

高铁扒门事件中罗某违反 如何看待高铁扒门事件中女主受到的处罚?

如果因"高铁扒门"事件而造成高铁安全事故,责任人都有谁,其中谁的责任大? 笔者因为工作关系,参加过一些责任事故的调查,所以对于相关流程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该题是假设性问题,所以我也在假设的前提下作一些分析,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责任事故,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之前,必须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明晰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如果没有按照工作职责行事,造成责任事故,那就是渎职,轻者党政纪处分,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此事件中据罗某陈述,其一家三口同时进站检票,票在其丈夫处,罗某和女儿在没有票的情况下经过检票口,而其老公被拦在了检票口。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罗某和其女儿没票,为什么能通过检票口,那合肥火车站的检票制度不是形同虚设吗?正如有些网友指出的,假如是居心不良的人轻易混入车厢,那怎么办?如果罗某所述真实的话,那么检票员就到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为罗某的行为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话,毫无疑问,罗某是第一责任人,首先追究的是罗某的责任,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所以承担的责任也都是围绕各自的职责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知道错了我没有看新闻,据称罗某已经在主流新闻媒体上道歉,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不知道这是真心认错,还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我想作为一个。

高铁扒门事件中罗某违反 如何看待高铁扒门事件中女主受到的处罚?

合肥高铁扒门事件中,罗某某的丈夫章某买火车票了吗? 哈哈,去问火车站不就得了,要是买了,检查的干嘛不叫进站那,

高铁扒门事件中教师罗某,违反的是啥行为 ①危害公共安全罪 ②破坏生产经营罪 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

#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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