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司机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汽车吊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首先要搞清特种设备的概念,汽车吊已明确不属于特种设备,汽车吊和轮胎起重知机是两码事,不要混淆。其次,不属于特种设备的汽车吊怎么管理?我认为应该延续以往的管理经验。特种设备政府职能部门已不再受理检测(尽管国家质检总局的解释说企业需要检测可以继续送检,但是政府部门一般是多一道事不如少一事,检就意味着对安全负责,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再受理),对企业来说一是送外培训自己的专业检测人员,二是和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合作,三是坚持安全管理不放松(比如“十不吊”)、严格监督作业过程,四是相关人员的操作证在此阶段可多方联系,有的地方还有起重作业证。从2015年开始,国家技术监督局新调整的《内特种设备目录》未将汽车吊收录,意味着汽车吊不再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汽车吊作为工程施工中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施工作业风险点较多,较容多发生起重事故,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点,汽车吊的安全附件较多,一般都是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安全工程师对这些安全附件的验收只是一般表面的常规验收,不是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不能保证汽车吊的安全性。
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吗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吗? 不属于。吊车属于汽车起重机,而不属于流动起重机中的轮胎起重机,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吊起重物后,能不能移动行走,因此吊车就不属于特种设备了,每年就像其他车辆一样,。
国家质监局的说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用检验了是不是真的? 汽车起重2113机现在不属于特种设5261备管理范围了,就不用取质4102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作1653业人员证》了,本单位自主管理。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附件:特种设备目录网页链接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吗?
吊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如果是汽车吊车现在就不是特种设备了,以前是特种设备。详见: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
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还需要办理操作证吗?如果需要办理操作证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汽车吊不属于特种2113设备,因此不需5261要办理操作证,本单位自主管理。4102办理操作证应该到市安监局。1653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起重机械类的管辖部门即质监部局或指定的培训中心一类的学校报名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3、经考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4、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意事项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
不是说汽车吊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吗?为什么安监站还要汽车吊特种作业操作证呢? 汽车吊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不用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监局要求办《特种作业人员证》是正确的,归他们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