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及时予以报废 A无我改造维修价值B、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C、技术性能下降D、存在严重事故隐患E、超过规定的使用。
特种设备出现哪些情况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特种设备的报废有何规定 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
特种设备在什么情况下应报废? 特种设备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报废:(1)特种设备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必须予以报废。1.特种设备本身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可包括下列情况:a)非法生产的。
一、使用单位应当对什么特种设备及时予以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
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对电梯使用和保养规定有哪些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第四节 使用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