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吗? 《人力资2113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5261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4102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16532020〕18号)第二条规定,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湖北省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减免社会保险政策,湖北省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湖北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政府减免社保,公司缴纳的那部分政府会承担吗,为啥我的南京上显示单位缴纳是0?
保险这一块有什么补助吗?如果企业有减免的话个人部分怎样交费?会相应的减少缴费嘛?
员工不愿意缴纳保险,公司将公司该缴纳部分补助给员工,承担相应风险吗??
2020年3月社保所有缴费显示单位缴费0元 ,什么情况呀? 自2020年2月起,21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5261税务总局研究制定4102了《关于阶段性减免1653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所以对于享受免征的单位,员工缴费记录中“单位缴”显示为0。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扩展资料: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延长6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通知》明确,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