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武汉市环保局编制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旨在对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提供帮助。一、主动向社会公开(一)公开范围武汉市环保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武汉市环保局编制的《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登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阅《目录》的详细内容,也可以到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地点设置的触摸屏上进行查询。(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武汉市环保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地点触摸屏上公开、公报和办事窗口公开等形式。公开权利人也可以到本局一楼大厅触摸屏上进行查询,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2号,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此外,部分有必要和有条件的环境信息,我局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1、基础信息类:按层次、结构编排,通过网站检索获取。2、环境质量类:按时序、分类别编排,通过网站检索获取。3、。
【环境保护】 (1)读图可知兰州、太原、重庆、武汉等城市的大气污染特别严重.这些城市大气污染严重除了因为是重要工业城市,污染物排放量大有关外,还与当地的地形有关.兰州位于黄河谷地中,太原位于汾河谷地中,重庆、武汉位.
(10分)环境保护 (1)城市生活垃圾、生活废水(2分)、工业(生产)污水、废弃物等(2分)(2)2012年降水偏多,湖水水量增大,自净能力大幅提升。(2分)政府大力治理,对湖泊进行清淤、截污(或答污水排放量减少),修复湖泊生态环境。(2分)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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